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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关于珠海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7.市交通局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交通,研究组建面向广大农村地区的客运公司,努力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
  (七)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8.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
  29.市宣传、公安、教育、司法、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深入开展“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八)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30.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本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逐级落实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31.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研究制订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和实行年度交通安全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法制、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研究建立健全以卫生部门为主导,公安、交通、农机部门及保险、紧急救援机构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联动机制。
  32.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的研究,研究加强对专业运输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动态监管的措施,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区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33、市交通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要监督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运输企业内部管理教育,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取消相应的经营许可。
  34.市交通局、安全监管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多次发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所属车辆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务必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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