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生猪、鸡肉和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农药、兽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菜篮子”工程主要品种的水产品。
重点单位:重要农产品(含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农产品种养企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市区及斗门区、金湾区政府所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兽药、农药、饲料、种子等农资生产、经营场所(厂、门店),特别是近年来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品种和生产经营场所。
重点区域:主要农产品(含水产品)产区、农产品消费和集散地。
3.工作目标。到今年12月10止,市区及斗门、金湾等区政府所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并稳定在90%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禁用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作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在中秋、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前开展重点应节食品整治。
(2)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彻底消除全市范围内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灭菌乳、巴氏杀菌乳、小麦粉、葡萄酒、啤酒、饮料、酱油、食醋、味精、速冻米面制品、罐头、冷冻饮品、糖、饼干、方便面等16类食品的现象。
(3)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4)大力开展对食品小作坊的质量整顿,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完善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食用油、饮用水、豆制品、凉果、蜂产品和糕点等高风险和问题较多的产品。
重点单位:重点监管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区域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被媒体曝光较多的区域。
3.工作目标。到今年12月10止,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市区及区、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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