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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督办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督办工作的通知
(珠府办〔2007〕56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做好督办工作,对推进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当前,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以及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督办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系统督办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将督办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实
  开展督办工作,是促进政令畅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政府领导、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实现政务工作创新的有效途径。作为抓落实的主体,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观念,充分认识做好督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将督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抓落实成为工作中的自觉行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督办责任,完善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提高督办实效,使督办工作在推动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方面有更大作为。要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疲沓敷衍,推三阻四,久拖不决。在抓落实上也不能蜻蜓点水、敷衍了事,要狠抓落实,力求实效。

  二、健全机构,不断增强督办力量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专(兼)职督办机构,并完善督办职能,充实督办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上下联动、反应迅速、运转顺畅的督办工作网络。
  市政府办公室是行使市政府督办职责的工作机构,并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督办工作的开展,具体工作由市府办督办室承担。各区(功能区)、市有关部门的行政中枢部门是行使本级督办职责的工作机构,并具体负责市政府督办机构交办任务的跟踪落实。
  各区(功能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办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督办力量。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使督办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政府和领导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部署,授予其必要的组织协调、情况通报、处理问题等督办方面的权力,进一步增强督办工作的权威性;要充分调动督办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给督办工作人员交任务、压担子,对督办工作给予经常性指导;要选配责任心和纪律性强、政策和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督办队伍中,形成强有力的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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