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7〕59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农业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珠海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兽医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促进我市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15号)和《广东省兽医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办〔2007〕8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改革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动物卫生工作和养殖业的全面发展,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改革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逐步建立起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1.加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在市农业局加挂市畜牧兽医局的牌子,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兼任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增设总畜牧兽医师(副处级)1名。在市农业局增设畜牧兽医科(加挂市饲料兽药管理办公室牌子)。
  2.建立健全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在市动植物防疫监督检测中心加挂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按照兽医监督执法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分设的原则,在市动植物防疫监督检验中心内部分别设立动物防疫监督站和动物防疫站,动物防疫监督站承担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动物防疫站承担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
  3.在各区(经济功能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增设畜牧兽医股,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总畜牧兽医师、加挂区畜牧兽医局的牌子或单独设置区畜牧兽医局。
  4.各区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继续保留;各经济功能区要根据本次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可以采取区镇合一的方式,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