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迎检办、珠海移动公司。
(六)环境知识教育。
1.举办以汽车尾气治理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环保知识竞赛”,竞赛题在《珠海特区报》上公布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珠海特区报社。
2.制发“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制作迎检宣传画册(单)”和市民环保手册。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在全市青少年中展开“靓丽珠海绘画大赛”、“我爱美丽珠海征文大赛”等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教育活动,展现我市天蓝、水清、地绿、人美的城市形象。中、小学校要增加环保教育内容,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95%。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环保局。
4.开展第四批绿色学校、市第二批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并按照复查要求建立好前几批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档案。在全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展示环保模范城建设成果,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动员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投身到环保模范城复查活动中来。
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迎接复查宣传工作由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区政府和市各责任单位要成立迎接复查宣传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区和单位迎接复查宣传工作。各宣传小组要根据市迎接复查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地区和单位迎接复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于10月底前报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
(二)突出特色,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使“美化珠海,从我做起”活动深入人心,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的内容和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迎接复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定期检查各项宣传工作情况,每半个月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迎接复查责任单位要及时提供全面反映我市迎接复查各项工作进展、取得重大成效的背景资料、稿件或新闻线索,积极配合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工作。
(三)严格把关,把握导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关系到我市的形象和投资环境,各新闻媒体必须严格执行审稿制度,把住事实关、政策关、整治关,凡涉及到敏感问题,特别是负面报道,如把握不准,要及时请示,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