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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关于珠海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各区政府、珠海高新区管委会、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2)为迎接复查,由市环保局、市新闻单位组织一次公众调查。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三)落实好迎接复查方案的相关工作。
  1.制作珠海市巩固和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画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2.拍摄制作珠海市巩固和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记录片。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电视台。
  3.珠海市巩固和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新闻剪辑(2004年以来)。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各有关新闻单位。
  4.珠海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宣传展板。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各有关新闻单位。
  5.督促“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建设和完善档案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环保局。
  (四)社会宣传。
  1.营造浓烈的迎接复查宣传气氛 。在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主要出口分别设置1-2块大型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广告;在市区主要干道、街道、出入口等显要地方悬挂环保宣传广告牌。
  责任单位:市城管办、香洲区政府、金湾区政府、斗门区政府。
  2.举办珠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十周年建设“10大亮点”评选和摄影大赛,并社区巡回展出摄影图片。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摄影家协会。
  3.开展环保宣教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四走进”宣传活动,通过环保图片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专题讲座、文艺宣传等形式,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做巡展和巡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各区政府、珠海高新区管委会、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文化馆。
  4.邀请广州市“白鹤号”环保宣传车到珠海“绿色社区”、“绿色学校”进行巡回宣传(车内装有小型环保设施模型设备进行环保演示,使观众能得到直观的环保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环保局。
  (五)网络宣传。
  1.在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设立专题网页,通报迎接复查工作进展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
  责任单位:珠海市信息中心、市迎检办、市环保局。
  2.利用手机、小灵通等通信工具,发送迎接复查有关内容的短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迎检办、珠海移动公司、珠海联通公司、珠海电信公司。
  3.结合广东移动公司、省文明办、省环保局、新华社广东分社共同举办的第三届红段子“绿色行动,你我他”环保系列活动,与珠海移动公司合作举办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复查--“环保与校园”主题活动。结合珠海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十周年来的建设成就,针对高校学生、中小学生等学生群体,以及部分年轻群体,开展“十大环保美图”、“十大环保金点子”、“十大环保口号”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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