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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珠府办〔2007〕64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审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市审计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进入了总结经验、不断深化的新阶段。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内部审计工作,积极推进我市内部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后我市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与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及效益,为加强经济管理、实现经济目标服务的行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的现实需要,是促进经济决策科学化、经营管理规范化的重要环节。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各部门、各单位改进内部管理,规范财政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二、加强内部审计的机构和队伍建设
  全市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和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国有资产经营规模量大、财政预算数额大且所属单位多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目前尚不具备独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本单位财务部门之外的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并配备必要的审计人员。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和单位,要充实内部审计力量,切实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对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和单位,审计机关要有计划地纳入重点审计范围。
  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必须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选调政治素质好、审计业务精、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要重视和加强业务培训,一方面要针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计算机知识等。同时,要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市审计机关和市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后续教育的培训及有关活动,并鼓励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学习和借鉴国际上内部审计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内部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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