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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鄂政发〔2007〕5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省政府各部门:

  在2006年度冬季征兵工作中,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加强领导,团结协作,严密组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我省的征兵任务。为激励先进,进一步做好今冬征兵工作,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决定,对实现“无退兵、无换兵、无违纪、无事故”责任目标的黄冈市人民政府、黄冈军分区等12个市(区)人民政府和军分区(人武部)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谦虚谨慎,严把征兵质量关,高标准做好今冬征兵工作,向部队输送优秀兵员,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和兵役机关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冬征兵任务。

  附件:2006年度全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军区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6年度全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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