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延平区峡阳镇等27个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07〕411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我市延平区等七县(市、区)建制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07〕201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延平区峡阳镇等27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
一、延平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峡阳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郾一级保护区范围:峡阳镇自来水厂横坑取水口拦水坝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范围陆域。
2.郾二级保护区范围:峡阳镇自来水厂横坑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王台镇罗树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1.郾一级保护区范围:罗树坑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100米范围陆域。
2.郾二级保护区范围:罗树坑水库及其上游引水渠的整个汇水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夏道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郾一级保护区范围:夏道镇自来水厂柴坑取水口拦水坝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范围陆域。
2.郾二级保护区范围:夏道镇自来水厂柴坑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四)太平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郾一级保护区范围:太平镇自来水厂刘家龙潭取水口拦水坝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范围陆域。
2.郾二级保护区范围:太平镇自来水厂刘家龙潭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五)樟湖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郾一级保护区范围:樟湖镇自来水厂坑坪里取水口拦水坝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范围陆域。
2.郾二级保护区范围:樟湖镇自来水厂坑坪里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顺昌县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