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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


  (三)发展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按照“规划科学、主业突出、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要求,着重围绕全省汽车、钢铁、石化、纺织、食品和电子信息等六大支柱产业的振兴发展,培育配套服务的企业集群,形成5个年销售收入过500亿元、10个过100亿元、20个过50亿元、30个过30亿元、100个过10亿元的产业集群。结合“千村百镇”工程的实施,形成100个“一镇一业”、“一镇一品”或“多镇一业”的特色乡镇。

  三、发展产业集群的工作重点

  (一)制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湖北省产业集群“十一五”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州、县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规划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促进产业布局与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结构调整,规划发展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产业集群,引导企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要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促进一批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二)加强园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和其他工业园区是产业聚集发展的重要载体。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整合、优化、提升现有各类工业园区。每个市(州)、县(市、区)要重点抓好1~2个工业园区建设,使园区发展规划与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相衔接;要使用好开发银行扶持园区建设的政策性贷款,完善工业园区道路、通讯、水、电、气、污染控制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合理确定园区主导产业,形成一批有特色的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园区和产业带。

  (三)壮大骨干企业。引导关联企业和社会资源向骨干企业集聚,延长产业链,推动骨干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产品优势,扩大产业规模,增强骨干企业的凝聚力和辐射力。“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支持100个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骨干企业,使之成为产业集群的龙头。

  (四)加强项目建设。抓住国内外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以优化结构、提升素质为目标,以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综合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大型项目。鼓励骨干企业分离扩散配套件生产;鼓励关联企业或配套企业为骨干企业专业化配套生产,提高骨干企业零部件本地配套率;引导集群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合理进行专业化分工,带动一批配套项目。“十一五”期间,突出抓好一批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的重大工业项目和一批中小企业专业化协作配套项目,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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