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
(鄂政发〔2007〕6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有竞争力的产业,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促进全省产业集群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产业集群的重要意义
产业集群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发展产业集群,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资源潜力,发挥比较优势,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和生产要素的有效集中,促进企业向优势地区集聚,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形成不同特色的优势产品和主导产业。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是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向集约化和可持续方向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快产业集群发展。
二、明确发展产业集群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突出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紧紧围绕主导产业、骨干企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知名品牌,优化资源配置,细化专业分工,延伸产业链条,加速生产要素集聚和产业升级,促进产业联系,引导产业聚集,不断提升全省工业发展水平和区域竞争能力。
(二)主要原则
重视规划指导。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制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科学合理规划区域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布局,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扶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推动关联企业联合、兼并和重组,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资,形成关联企业的集聚,促进产业链的形成,带动产业集群发展。
突出培育重点。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培植主导产业、主导产品、龙头骨干企业和区域品牌,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提升区域竞争力。
营造聚集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产业集聚良好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开发区、特色产业区聚集,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