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工业源。对此类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除11个重污染行业外,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1%以上的行业)。
2.一般工业源。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这类企业数量多,且大部分规模小、污染物排放总量少,对这类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二)农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种植业)、畜牧业(畜禽养殖业)和渔业(水产养殖业)。种植业主要是谷物、油料、豆类作物、棉、麻、蔬菜、花卉、茶、果类及中药材的种植等。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以人工养殖为主,主要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等。
1.种植业。
(1)分散农户:各乡镇内种植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分散农户以及耕地面积在10000亩以下的农场。
根据《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确定本次分散农户普查的抽样比例。
1个分散农户一般有多个分散地块,可调查其中面积最大或最具代表其种植水平的1个地块或棚室。
(2)规模化农场:种植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且耕地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农场。
所有的农场都进行调查。每个农场可调查6-10个具代表性的地块或棚室。
2.畜禽养殖业。
(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饲养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具有一定规模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畜禽养殖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普查。
养殖规模规定如下:猪≥100头(出栏),奶牛≥20头(存栏),肉牛≥50头(出栏)、蛋鸡≥2000羽(存栏)、肉鸡≥10000羽(出栏)。
(2)畜禽养殖小区: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建立的有一定规模的较为规范、严格管理的畜禽养殖基地。基地内养殖设施完备,技术规程及措施统一,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标准化养殖。
畜禽养殖小区全部普查。
(3)畜禽养殖专业户:除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以外,饲养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并达到一定养殖规模的畜禽养殖户:猪≥50头(出栏),奶牛≥6头(存栏),肉牛≥11头(出栏)、蛋鸡≥500羽(存栏)、肉鸡≥2000羽(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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