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园区对接(15分)。围绕市四大产业集群和六大主导产业,结合当地工业园区自身产业特点,建立与“长珠闽”工业园区对接机制,承接产业升级的内迁企业。采取“政府主导,市场纽带,企业主体,项目载体”高效快捷的方式,与1个以上“长珠闽”工业园区结对,实现机制、要素、环境、管理、服务、企业、行业等方面有效对接的计15分。
(三)业务工作指标(80分)
1、按要求编制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链布局规划(25分);
2、按时报送工业园区月报表(15分),每缺报一次扣1分;
3、每月及时报送工业园区动态信息(13分),每缺报一次扣0.5分;
4、按要求报送工作计划、发展措施及其它材料(10分),每缺报一次扣2分;
5、按要求参加省市组织的工业园区各项活动(9分),每缺一次扣2分;
6、完成省市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8分)。
四、考核依据
根据省对工业园区考评的要求,工业园区的考核数据以当年工业园区统计报表为准,考核指标计算同比增长速度的基数以上年考评核定数为准,园区外企业不得纳入统计范围参与考评;新入园企业、新到位资金、新增大工业项目由招商局、商务局共同认定,十大体系进园区指标以牵头责任单位认定为准;实际上交税金申报材料中应列出每个企业的上交税金数,并经县(市、区)国税、地税部门证明材料加以确认;各项参保率数据必须经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新增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增加值以统计部门年度快报为准。
五、考核办法
1、成立市工业园区工作考核小组,市中小企业局、招商局、商务局、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十大体系办公室为成员单位。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管理、协调、服务、统计和考核工业园,日常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外经贸科负责。
2、采取自评与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实行五百分制评分。各县(市、区)工业园、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于2008年元月20日前填写申报材料,分别经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外经贸科(电话:8123521、8115269,电子邮箱:gzgyy2007@126.com)。
3、市工业园区工作考核小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分组检查、核实。市中小企业局根据各工业园区得分排序,报市工业园区工作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取前六名报市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