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出口创汇值(30分)。按照各工业园区当年出口创汇值及其同比增幅排序,每项第一名计15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1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8、新增大工业项目(30分)。按照各工业园区当年新增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增幅排序,第一名计30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 1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9、集约利用土地(20分)。年内新落户园区的企业,建3层以上厂房和有特殊工艺要求建2层以下厂房的计20分;无特殊工艺要求,发现建2层厂房的计10分,发现建1层厂房的不计分。
10、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年内新落户工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多少排序,第一名计20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一分,没有和倒数三名的不计分。
(二)十大体系进园区指标(100分)
1、政策法规(5分)。建有“一站式”服务大厅计5分。
2、金融服务(10分)。当年新增贷款增幅15%以上的园区按照增幅大小排序,第一名计10分, 每后移一名依次减1分,增幅低于15%和倒数三名的不计分。
3、信息网络(8分)。建有工业园区门户网站的计4分;入园企业因特网安装使用率达到80%以上的计4分,倒数三名不计分。
4、人力资源(15分)。对培训工人1500人(次)的园区排序依次计分,培训工人第一名计15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 1分, 倒数三名和低于1500人(次)的不计分。
5、物流服务(6分)。各工业园区发展1家以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计3分;建有1个集仓储、配送、加工、包装和停车等辅助功能于一体的物流仓储配送基地计3分。
6、贸易服务(5分)。组建至少1个以上行业协会(或商会)且活动正常的计5分。
7、产权服务(6分)。设立1个以上产权交易服务窗口,引导园区非公有制企业产权进场交易的计6分。
8、技术标准(10分)。创立1个以上国家级或2个以上省级标准良好示范企业或基地的计5分;创立1个国家级名牌产品或3个以上省级名牌的计5分。
9、社会保障(12分)。参保6分,按当年养老保险参保率、工伤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参保率高低排序,每项第一名计2分,每后移一名依次减 0.1分;无安全生产事故计3分;通过市级环评计3分。
10、口岸服务(8分)。各工业园区设立口岸服务热线及服务点的计2分;建立关、检、贸、企联系沟通制度,每季度在园区召开1次联系会议的计2分;当年在园区举办2期报关、报检、外贸及口岸物流业务知识培训班,确保每个进出口企业2人以上参加的计2分;每年园区内30%进出口企业加入电子口岸的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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