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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河浮桥安全运行协调机制的通知


  当发生上述重大或较大突发事件时: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实施浮桥滞留人群的疏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封桥、吊桥、恢复通行,并及时向市地方海事局、“120”急救中心、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

  市地方海事局: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120”急救中心: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救护伤员。

  市公安局: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维护通行秩序和水域治安,疏散桥面人群,开展救助处理工作。

  (六)浮桥日常管理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负责做好码头及浮桥桥船两侧1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洁。严格执行浮桥通行时间和航道开放时间,并维护浮桥通行秩序;负责浮桥的日常养护,确保浮桥运行安全。

  市城监支队:清理取缔浮桥码头附近两岸经营摊点,禁止在浮桥码头开展各类宣传促销活动。

  市公安局:清理取缔浮桥码头附近各类集会活动;根据需要适当派出警力,配合做好码头、桥面、水域治安和通行秩序管理。

  (七)安全宣传教育

  赣南日报社、赣州电视台、赣州市广播电台:采用各种适宜的方式,对市民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重大恶劣天气、重大活动以及浮桥运行状态进行预告。

  三、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        朱桂林      13507078966

  市河道管理处      李 坚      13576786166

  市水文局        陈光平      13879729885

  市体育局        张立华      13707978710

  团市委         巫 琼      13970765006

  市橡胶坝管理所     郭 锐      13033213390

  市气象局        吕 强        6197803

  “120”急救中心     许自兴      13907971175

  市地方海事局      陈江伟      13879769845

  市港航处        余饶华      13970792903

  市城管局        谢德强      13907979776

  市园林局        黄运炬      159797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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