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 市园林局
市卫生局 市房产局
市交警支队 市文化局
共青团市委 市体育局
市图书馆 市委台办
市司法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审计局
2、未申报有经营性资产的单位:
市科协 市直机关工委
市信访局 市机要局
市供销社 市公安局
市军供站 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市疾病控制中心 市体育中心
市博物馆 市招标投标中心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市保密局
市医保局 市妇联
(四)第四组负责以下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接交:
1、已核定有经营性资产的单位:
市法院 市交通局
市公路局 市水利局
市检察院 市农机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林业局
市矿产资源局 市港航管理处
市政养护处 市人大办公厅
市果业局 市接待处
市文联
2、未申报有经营性资产的单位:
市侨联 市社联
市党史办 市合作办
市旅游局 市讲师团
市红十字会 市信息中心
市重点办 市水保局
市政研室 市老龄委
市老干局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市森林工业局
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
四、经营性资产移接交工作安排
(一)移交准备。2007年8月13日至25日内完成。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并填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接交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