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 市经贸委
市统计局 市教育局
市人事局 市农业局
市委农工部 市地震局
市综合行办 市中小企业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法制办
市委政法委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2、未申报有经营性资产的单位:
市劳动就业局 市档案局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地方志办
市科技局 市国资委
市金融服务办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
市农业利用外资办 市人才交流中心
市环境监测站 市环保局章贡分局
市高招办 市中招办
市电化教育馆 市新闻出版局
(二)第二组负责以下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接交:
1、已核定有经营性资产的单位: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
市物价局 市城管支队
市广电局 市社保局
市环卫处 市地质队
市人防办 市干休所
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市森林公安局
市商务局 市政府办公厅
市城管局 市规划建设局
2、未申报有经营性资产的单位:
市编委办 市宗教事务局
市政协办公厅 市委宣传部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物价监督检查局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市残联
市工商联 市口岸办
市精神文明办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市委统战部 市纪委(监察局)
(三)第三组负责以下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接交:
1、已核定有经营性资产的单位:
市财政局 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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