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7〕9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更好地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显现更大的作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7〕24号)、《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国家、省有关方针政策,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科学监管、创新机制、依法行政、强化基础、提高能力,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监管。坚持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执法,规范监管行为。二是坚持强化基础,科学监管。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制度,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全程监管。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食品药品各环节的全程动态、规范有效的监管。四是坚持责任到位,创新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发展目标
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监管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检验检测水平明显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省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一)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在原有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5%;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鲜活农产品的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生产企业食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0%;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城市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落实率达到100%,城市小型食品经营户、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经营户“一户多档”制落实率达到100%;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0%;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二)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对于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所和口岸所检验能力达到100%,市级药检所达到90%以上;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归口产品检验能力达到100%,专业检测能力进一步拓展,达到国内一流水平;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