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抓紧编制和组织实施三大产业发展规划,统领产业集群发展
1、要科学制定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要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保障矿山安全生产、以优并劣的原则,积极推进资源整合、企业整合;市、县两级要科学合理布局、梯度分级设置加工企业,形成产业链低端在县,高端在市里的合理格局。
2、严肃纪律,保证产业规划的实施。要真正统一各地党政领导的思想,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做大做强赣州经济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产业集群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按产业集群的规律发展,才能实现矿产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和可持续利用。各县(市、区)必须坚持规划至上的思想,尊重市级规划的严肃性,树立产业发展“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必须严格执行市级统一规划,优势矿产资源的精深加工企业一定要集中在市有色工业基地精深加工园,提高产业的关联度和集中度。对各县(市、区)要加强调度与考核,对拒不执行全市统一规划,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自为政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追究领导责任。
3、科学合理分配市、县利益。要本着“市不与县争利”和“利倾斜于县”的原则,稳定和加大对县的产业税收政策优惠,对各县(市、区)引进的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的企业,所产生的税收,要合理分配市、县两级的分享比例,建议将大部分税收通过财政返还各县(市、区),并将此做法制度化,不能因领导的变换而改变。市政府要坚决兑现原来出台的“园中园”的各项政策。
第二、保持资源整合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整顿成果
4、铁心硬手抓整治。严格执行、落实市政府的《关于矿业管理违法违规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赣市府发[2006]26号)文件,加强专项检查的力度,对徇私舞弊和包庇纵容的部门和个人从严查处。
5、加强和充实矿管力量,强化执法。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环境,落实举报奖励和管理监察制度,坚决打击各种非法的探矿、开采、偷运、加工和贸易的行为;坚决杜绝出卖原矿的行为,同时防止以卖初级产品为由出售原矿;严格执行国家配额计划,严禁超限额开采,管好存量资源,做好限产稳价工作。
第三、改革资源配置,加速引进战略合作者
6、建立有利于引进战略合作者的资源分配调控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按照精深加工企业优先发展的原则,打破原有格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采取联合购并重组的办法,使资源向行业龙头、精深加工和应用企业集中,为产业集群提供资源保障;建议实行矿产资源开采配额“招拍挂”制度工作,对在我市的矿产加工企业全面放开原矿开采配额竞价,让实力雄厚的高科技企业获得资源保证;加大试行“开采配额跟随重大项目”的工作力度,对市政府认定的重大高科技精深加工项目,优先给予开采配额,促使没有矿山资源的加工企业通过取得的开采配额与原矿企业开展委托合作开采。严控初级产品的流向,政府牵头建立初级产品储备制度,掌控初级产品,为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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