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综合协调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用工从哪里来问题的意见

  5、加快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支持劳动保障部门广开门路筹集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资金。各级政府要拨出必要的专项经费,加快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加快全市劳动保障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6、建立劳务信息对接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台帐,中小企业局要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和企业用工需求台帐,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职业培训机构学员台账,并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与本市企业的网络联接,方便企业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站上咨询、发布用工信息和直接录用员工。

  7、规范发展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组织。引导和鼓励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为市内生产型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提供中介服务。鼓励和扶持发展劳务派遣组织,为本地企业派遣劳务、提供用工服务。

  8、建立市内外劳动力资源基地。各县(市、区)要将劳动力较多的乡镇确定为服务市内企业用工的劳动力资源基地,并建立用工企业与资源基地之间的对接联络机制,使资源基地的优质劳动力资源能够及时优先向市内企业输送。同时,大力开拓省外劳务输入市场,加强我市与省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劳务中介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的信息沟通和合作。今后3年,全市力争在外省的有关地级市或县(市、区)和交通枢纽地建立省外劳动力输入合作基地20个,以保证相对稳定的劳动力资源供应。

  三、立足市场,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

  9、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办好1-2所在全市起示范带头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整合中心城区职业教育资源,做大做强赣州技师学院、赣州农校等职业学校。依托县(市、区)职业学校,积极开展职业培训,为本地企业提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实用性人才。

  10、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实行“订单式”培训,由本市用工企业与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签订定向培训协议,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根据本市用工企业要求定向培训学生(学员),学生(学员)毕(结)业后实现定向就业。

  11、实行“储备式”培训。全市各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要从服务地方经济出发,根据产业发展导向和企业用工需求,科学制定相关教育规划和计划,合理设置和适当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优先输送毕业生到本市企业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适用型人才。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学校(机构)提出年度就地就业培训计划,并将完成计划情况作为对其考核和年审的内容之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