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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切实解决地从哪里来问题的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切实解决地从哪里来问题的意见
(赣市府办发[2007]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坚持从严从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管理好地、用好地、造好地的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切实解决地从哪里来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我市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要正确处理好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在统筹安排全市有限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用好用活增量,保障必要的用地。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依法依规用地的前提下,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坚持“用地指标跟项目走”的原则,落实市委提出的“三个切实保障”的要求。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考核和耕地保护责任期目标考核的依据。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低于已占用的面积和质量。

  2、组织好用地项目。全市各级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储备工作。市、县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招商局、国土局等部门要在项目的立项、环评、审批等环节严格把关,科学论证,确保项目的可靠性、真实性,落实重点项目重点保障、优质项目优先保障的要求,实行有限的用地指标与用地项目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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