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赣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40号)和三届市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促进和服务我市“十大体系”建设,就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清理、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1、按照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要求,对市本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核对,坚决取消违反《
行政许可法》的项目,确保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实施。
2、切实做好与省审改办清理结果的衔接工作,根据省调整取消行政许可项目情况,及时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调整。
3、加强对《赣州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监督管理,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设定的新增行政许可项目及时审查公布。
4、规范行政审批收费。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收费,收费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厉查处乱收费、超标准收费行为。
二、进一步探索、创新行政审批方式
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对“两个集中”(即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向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进行研究、探讨和试点,总结经验,稳妥推进。
6、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建设,探索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等新的工作方式,实行“阳光”审批。依托赣州政务网逐步建立电子政务在线审批服务平台,以市行政服务中心若干窗口单位先行试点网上审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