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与培训
1、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行政学院对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培训。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
突发事件应对法,并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活动,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能了解、掌握这部法律。
2、各地区要组织城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及从事应急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
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大培训力度,推动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3、省人事厅、省行政学院要在公务员培训中增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
4、省司法厅及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
二、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
(一)认真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规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必要的财政投入,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面向基层和群众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和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和社会动员制度;统筹城乡规划,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避难场所;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整合各类应急资源,推动建立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保障制度;加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工作,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和事后恢复重建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所造成的损失。
(二)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抓紧研究制定我省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具体配套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