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赣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赣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赣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的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银行卡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金融信息化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用卡需要,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十四部委文件要求和《关于促进江西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银发[2006]169号)精神,现就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积极发展和逐步规范相结合;全面发展和重点推进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全面推进银行卡的广泛应用,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今后4年(2007-2010),以全面推进银行卡的广泛应用为核心,积极培育城乡居民用卡意识,大力改善银行卡使用环境,促进以银行卡为介质的非现金交易持续快速增长,逐步缩小我市银行卡产业与发达地市的差距。
(一)到2010年末,全市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25%;
(二)到2010年末,全市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的商户可以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60%,并创建一批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
(三)到2010年末,全市重点旅游景区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的商业零售和服务企业中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达到50%;
(四)到2010年末,努力开发一卡通项目,让居民生活中的水费、电费、通信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能够通过一张卡,在多种缴纳终端上实现自助缴费。
三、工作任务
(一)引导ATM机具的使用,分流银行柜面取款压力。结合ATM提款限额的提高,引导各行、社合理调整ATM布局,重点向大专院校、医疗单位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增加进钞容量。对大型酒店、新建的街区、人流量大的旅游景点,引导各行增加ATM机具投放量。尤其是要争取早日开通ATM跨行、异地转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