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规划修编工作的组织领导,赣州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经贸委、招商、商务、交通、环保、矿产、民政、统计、农业、林业、果业、水利、旅游、气象、计生委、新村办、章贡区、赣县、南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和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研究解决规划修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部门协调联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具体的技术指导,起草有关文件,对规划修编需要的课题进行调研,负责组织人员培训,组织审核规划修编工作初步成果;部门协调联络小组由所涉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业务科长或业务骨干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提供规划修编工作所需的资料,研究解决规划修编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经费保障
市、县(市、区)财政安排规划修编所需的专项经费,以保障修编工作顺利开展。
(三)制定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根据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和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方案,全面指导规划修编工作。
(四)收集、整理与分析基础资料
在技术方案的指导下,统一制定资料清单、表格,收集、整理修编工作所需的各项基础资料和数据。
(五)动员和培训
市、县政府主持召开有关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规划修编动员大会,并邀请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的技术人员对本行政区域规划修编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进行技术培训。
(六)开展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工作
对现行规划实施评价是一项综合性的基础研究工作,其目的是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依据。从全市和各县(市、区)两个层面,按照国办发[2005]32号文件中规定“四查清、四对照”的要求和历年各类数据台帐,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地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及其发展潜力,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使用,建设用地布局和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与实施中的经验与不足,为本次规划修编提供基础数据、重点内容、技术要求和编制方法。
(七)开展规划修编专题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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