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途管制原则。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要统筹合理安排各业用地,明确各土地利用区块的用途,严禁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途管制的重点是耕地保护,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要立足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推进耕地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并重转变。
2、占补平衡原则。根据《赣州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的撤并、整理和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3、统筹安排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按照明确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的原则,遵循市场化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资金和资源的互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4、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一是要加强土地利用水平评价,调查闲置土地情况,制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措施和方法。二是要研究促进新增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完善“双控”指标体系。
5、公众参与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相关信息的交流和互动渠道,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听证或公示等手段,完善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做到规划“以人为本”、公正透明。
6、“三规”衔接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正确把握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科学预测用地需求,认真分析土地供应潜力,合理布局土地资源,正确处理“保护”和“保障”的关系,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有机衔接。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要注意与城镇体系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专业规划有机衔接。
7、可持续利用原则。要按照生态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开展土地适宜性评价,进行土地敏感性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减少对生态脆弱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不合理的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8、信息化原则。要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满足规划要素适时更新、快速统计、共享互动等要求,增加规划科技含量,有效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工作任务
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开展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搜集、课题研究和政策建议的论证,编制规划修编大纲,及规划修编文本和图件等规划修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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