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7〕12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测绘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基础保障和重要支撑。我省测绘事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测绘工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明显增强。最近,国务院印发了《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就加强新时期我国测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和省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测绘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测绘通过提供与地理位置有关的各种信息,广泛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科学研究、文化教育、行政管理、人民生活等各个领域,是宏观管理、资源调查开发、环境监测保护、区域经济规划、重点建设布局、土地开发利用、房产交易管理、重大灾害监测、城乡规划建设、农业、林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国防建设等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准确掌握国情国力、提高管理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省测绘系统积极为行政管理与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安全、防灾减灾、公共事业等提供保障服务。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各方面对测绘的需求不断增长,测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要实现省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测绘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保障手段。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关心、支持测绘工作,把测绘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动,充分发挥好测绘工作的保障服务作用,实现本地区、本部门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市、县政府要把“数字海南”地理空间框架和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作为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快推进。省政府直属各部门要加大对测绘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好测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共同做好测绘工作。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测绘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推广普及测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