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大型工程项目为依托,加强我市外经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形成强化国际竞争能力的合力,实现我市外经企业的联合对外,共同发展的格局。大力拓展境外工程市场,积极做好“以大揽大”工作,充分利用市政工程总公司、一冶总公司、大桥局等企业的品牌,在孟加拉、巴基斯坦等国建生产基地,加快向东南亚市场辐射的步伐。
4.进一步扩大技术出口,通过工程承包带动技术、机电成套设备等产品的出口。将技术出口与成套设备出口、高新技术出口结合起来,在政策制定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5.继续拓展国际劳务合作。在净化我市外派劳务市场、打击非法中介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外派劳务渠道,以工程承包带动多层次劳务合作,提高科技劳务的比重。
6.有步骤地推进外经企业队伍的扩大,鼓励有实力且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外经权,改变目前单一的国有企业从事外经工作的状况,逐步形成外经发展的多元化格局。
(五) 以口岸“大通关”为轴心,建设内陆口岸物流新中心
建设武汉口岸“大通关”,是关系我市能否在中部率先崛起,真正发展成为国际区域性经济中心的重要环节。加快口岸“大通关”建设,必须以优化口岸通关软硬环境为基础,以建设内陆物流大口岸为目标,不断扩大口岸开放,拓宽对外交往渠道。
1.建全、完善武汉口岸大通关协调机制;在有关部门联合办公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相应常设机构,统一协调全市各口岸的运行,提高口岸通关的速度和效益。
2.加快建设、改造口岸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阳逻的国际集装箱转运中心,完善汉阳杨泗港监管点的配套建设,把阳逻口岸建设成集运输、仓储、配送于一体的内陆口岸物流中心,构筑以港口为核心的武汉国际口岸物流中心,提升我市口岸在华中地区的龙头作用。同时做好武汉机场二期建设的口岸规划,进一步提高汉-沪外贸运输直达班轮的规模和效率。
3.做好东西湖B型保税物流园的建设工作,加大对保税物流园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尽快发挥保税物流园作用。
4.加速武汉口岸的信息化建设进程;筹建武汉航空口岸和水运口岸两个信息化平台,推进口岸通关的电子化,实现外经贸、口岸管理部门与口岸查验部门、经营服务单位之间的联网,最终,实现武汉口岸与国内外主要口岸的信息联网。
5.增开海外航线,繁荣口岸。以新开国际航线为重点,落实航空口岸落地签证权限;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通关环境吸引客源、货源,繁荣、壮大口岸,为我市的对外开放服务。
6.积极引导境外企业参与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国际资本投资现代物流的契机,多渠道融资,全力加快我市物流口岸基础设施的建设。
(六)以发展国际会展业为突破,形成中部地区会展中心城市
会展业是当代经济发展中的新兴服务业,也是城市成为商务活动中心的重要标志之一。大力发展国际会展和区域性会展,对于武汉发展成为区域商务中心或内陆国际商务中心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1.规范会展市场经营环境,优化我市会展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要加快我市会展业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协调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搞好统筹协调,为会展业的发展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和竞争秩序。
2.精心培育机博会等重点会展品牌,推动武汉会展经济发展。要加快机博会、华创会、光博会、农博会、食博会等一批我市重点展会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运作,尽快形成品牌集聚效应,使我市重点展会成为中西部地区跨国采购、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3.加快引进国内外品牌展会,争取更多国际性会议在汉举行。积极与德国汉诺威展览集团、莱比锡博览会公司、法兰克福展览公司接洽,推进武汉会展业的国际化进程。
4.大力培育和引进专业会展公司,壮大我市会展经营主体。增强我市会展业后劲,使我市的会展经济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五、“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一五”外经贸发展规划的顺利执行,客观上要求从多方面加以实施配套,无论是相关政策的保证,还是主要项目的支持及资金保证等方面,都需要予以具体落实。
(一)政策支持方面
在进出口政策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出口鼓励有关政策、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优惠政策、高新技术出口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融通的政策安排;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制定、实施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的政策;进一步减化进出口信贷程序;适当采取出口贴息制度等。
在利用外资方面,要规范招商引资秩序,构建全市统一的招商平台;全面执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政策;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完善外商在基础行业投资的政策安排;实行鼓励外商购并亏损国有企业的政策;促进外资企业积极参与武汉产业水平的提升。
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落实促进大型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有关政策;落实好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优惠措施,大力支持我市企业到境外上市、扩大海外投资和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扶持我市大型企业在能源、资源开发领域走出去;实行合理的扶持政策,促进技术出口与成套设备出口、高新技术出口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