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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外经贸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二)基本思路
  1.以减少政府配置资源行为、强化市场机制作用为发展方向,大力改善我市经贸投资环境;提高地区经济的市场化、民营化程度,促进地区开放型经济的尽快形成。
  2.以注重招商引资质量、大力改变贸易增长方式、扶持高新科技、环保节能企业为发展手段,引导和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夯实地区对外经贸的发展平台;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强化武汉经济与国际经济的融合和联系。
  3.以产业集群、空间集聚、项目配套为发展重点,提升地区开发区经济的规模和质量;围绕武汉制造业的主导产业(汽车、钢铁、石化、光电通讯、生物医药等),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吴家山台商工业园区和青山重化工经济区四大区域,依托龙头企业,外引内联,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使上述开发区经济成为我市实现率先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发展引擎。
  4.以加快口岸建设、构建现代物流、完善专业服务、打造会展经济为发展内容,强化我市商务城市功能。以制造业为基础,发展现代服务业,使武汉逐步成为我国内地商务活动的中心城市。
  5.以政策为保障,项目为支撑,以配合全市“十一五”期间资金需求为目标,确保“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的落实。即抢抓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时机,大力完善和实施鼓励出口、利用外资和加快“走出去”步伐的各项政策,狠抓“十一五”期间外经贸重点项目的落地化工作。其中,外资以行业、区域为版块抓好大项目,加快外资密集区的建设;外贸以重点出口企业、重点出口商品为主跟踪好大项目;对外工程承包以境外重点工程为骨干落实好大项目,口岸工作以保税物流园区、第五航权为中心保证大项目的落实。
  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统筹协调好利用外资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与全市主导产业培育,利用外资与社会就业,外贸出口与口岸建设、外贸出口与武汉制造等经济关系。
  特别是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重要关系:
  --经济开放与自主发展的关系。作为内陆城市,我市外经贸发展到底是以自主发展为主,还是以经济开放为主,直接关系到今后10多年我市外经贸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的选择。根据目前对外经济开放度不足20%、经济开放程度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状,我市外经贸发展,必须在经济开放上大作文章。以开放促改革、开放促发展,通过进一步开放经济,推动地区经济体制、产业优化、企业发展的转型,这是现阶段武汉外经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本方向。武汉经济要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崛起,必须首先在开放经济方面领先于其他内陆地区,走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两者并重的发展道路。
  --环境塑造与招商引资的关系。对于内陆中心城市,到底是“筑巢引凤”为主,还是“引凤筑巢”为主,关系到今后外经贸工作的重心问题。环境塑造与招商引资的关系,客观上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内陆城市招商引资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以环境塑造为基础、招商引资为主导,环境塑造与招商引资同时并举,构建本地区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环境,这是现阶段武汉发展外经贸事业的现实选择。与此相联系,环境塑造必须走政府综合治理的道路,实现由注重政策优惠向注重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方向转变;招商引资要改变政府主导模式,实现以政府招商为主向以企业招商、中介招商、专业机构招商为主的根本转变。无论是环境塑造或招商引资,都必须符合WTO体制框架的基本原则,给予外资、内资同等的国民待遇,体现非歧视原则、公平原则、透明度原则等。
  --项目引资与产业集群的关系。项目引资与产业集群的关系,实际是产业发展中企业及其产品之间的配套问题。对于武汉而言,项目引资的关键在于解决本地制造业产业集群的产业链脱节问题。正是由于产业链的脱节导致了制造业产业集群的程度较低。我市现有主导产业(如钢铁、汽车、石化、光电通信等)集群程度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只重视主机和最终产品的生产或引资,忽视配套产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和引资。因此,项目引资必须服务于我市主导产业的集群发展。一方面,外来的引资项目本身需要本地企业及产品的配套;另一方面,引资项目必须客观上有利于联结及延长武汉现有主导产业的产业链。只有这样,我市制造业才可能与外来资本形成有效的互补关系,而不是替代关系。所以,对外项目引资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项目引资与产业集群的关系。
  --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的关系。我市作为内陆腹地城市,要实现对外贸易的跨越式发展,不能简单地照搬沿海城市的加工贸易模式。加工贸易是当代贸易方式发展的主流,但我市对外贸易中的加工贸易发展,需要走同时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加工贸易道路。即,一方面要从事直接面向海外市场的加工贸易;另一方面,要面向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的外向经济型企业,从事间接面向国际市场的加工贸易。从现阶段我市对外贸易状况看,要改变一般贸易占80%的现状,必须大力鼓励和发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从事加工贸易活动,特别是从事在华跨国公司的加工贸易。目前,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及其之间的贸易已经占到世界贸易的60%以上。单纯的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既不是国际贸易增长的主流,更易受到贸易保护主义的限制。我国出口贸易中遭受反倾销、特殊保障措施等惩罚的产品,90%以上是一般贸易产品。因此,必须在加工贸易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才可能实现我市对外贸易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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