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创新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资金预算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积极开辟筹资渠道,使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元化;创新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方式,逐步实现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方式现代化、透明化、公开化,对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实行直接支付、社会化发放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切实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切实加强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网络监督控制和支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享受资格、享受水平的稽核检查,杜绝各种虚报冒领行为。
(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科学、教育、文化、体育、计生等事业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对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费支出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比例。
1.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支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教育公平;加快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努力培养技能型人才。
支持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采取学校自筹、银行贷款、财政补助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争取到2010年,全市80%以上的中小学建有校园信息网,50%以上的中小学10名学生拥有一台计算机。
支持实施“治薄扩优工程”,全面消除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达标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采取每年确定一部分学校,集中投入,集中治理的办法,争取中心城区用3年时间,远城区城镇用5年左右时间,使进行义务教育的所有学校(特别是单设初中)的教育“硬件”、“软件”都达到标准化学校的办学目标。
支持实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在保证普通高等教育正常增长供给的同时,采取资源整合、强强联合和财政重点扶持等办法,着力支持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形成武汉职业教育的规模化、特色化。
支持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制度,确保6-14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把“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每一个贫困生;同时,采取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促进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免交“借读费”的政策得到顺利实施。
2.支持科学事业发展。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科技园区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壮大、科技公共平台建设以及发展循环绿色经济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增强我市科技有效供给能力和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加大对市属科研院所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投入力度,改善科研环境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努力提高全市科研院所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充分发挥财政的调节职能,通过政府资金注入和提供有关优惠政策等方式,积极支持全市“两区多园”的孵化器建设,以大幅度提升高新园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孵化器产业发展能力,培育发展新兴高科技企业。三是大力支持科普事业发展,重点解决市科技馆改扩建工程,积极支持新科技馆有关展品及配套设施的资金投入,为市民提供高起点的科学知识普及平台。
3.支持文化事业的发展。综合运用财政投入和贴息、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采购服务等调控手段,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财政贴息以及招商引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武汉广播电视中心、武汉琴台文化艺术中心、武汉体育中心、楚文化旅游区、辛亥首义文化旅游区等一批具有综合文化功能的标志性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城市文化形象,为“十一五”期间在汉举行的“八艺节”和“六城会”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继续支持基层文化馆和图书馆建设,力争在2010年前形成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文化馆网络和市、区、街、社区四级图书馆网络。积极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做好市属艺术表演团体改制的财政配套改革政策实施工作,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
4.支持体育事业的发展。支持构建面向大众的全面健身服务系统,提高城市竞技体育实力。综合运用贴息、税收、政府采购服务等财政调控手段,加大对扩建武汉体育中心、新建塔子湖、盘龙湖体育中心等一批大型体育设施的支持力度。投入资金加大对体育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支持。
5.加大对农村教育、科学、文化等重点事业支持力度。“十一五”期间,武汉财政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支持重点是实现“四保一化解”目标。财政对涉农区教育事业费按法定比例保持增长,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危房改造资金到位、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确保农村贫困生不因贫困失学,力争在2008年以前消除“普九”债务。市级财政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涉农区进行农村中小学的危房改造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十一五”期间,武汉财政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支持重点是继续扶持涉农区基层文化站、图书馆网络建设和“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支持增加免费电影放映,为繁荣农村文化创造条件。
6.支持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积极支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医药流通、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支持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支持城镇基层社区卫生建设,完善财政对社区卫生建设的补助政策。
7.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人口素质。
(七)加强城市公共安全资金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1.加大财政投入,增强防灾减灾能力。重点加强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建设,增强天气气候、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传输、处理能力;切实加强消防站点和消防设施的建设,支持完善消防安全基础体系。
2.保障应急机制建设的投入,加强公共安全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健全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的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3.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确保群众生活和食品安全。支持建立公共交通、安全生产等监控系统,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4.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资金投入,支持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八)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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