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力争到2011年,使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1。充分依托优势资源和优势产业,积极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形成有规模、有特色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聚集度,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着力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产业关联度和外向度高、带动能力强、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加工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信贷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和财政扶持的联动作用,重点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促使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对农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或技改投资项目,市里给予贴息和重点支持。按照全市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东西湖国家级食品加工区和武湖农产品加工园发展,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延伸乳制品、肉制品、禽产品、饲料、粮食、油脂、水产品和蔬菜加工等产业链,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东西湖区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实现300亿元以上,把武湖农场打造成为华中地区的种业研发加工中心和农产品加工基地。完善国有农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其聚散功能;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服务组织、运销专业户和农村经纪人队伍,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四、坚持统筹发展,努力把国有农场建设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先行区
要按照“四到家园”的要求,加快国有农场新农村建设步伐,各有关区要优先安排国有农场开展新农村建设,确保在2009年年底之前全面完成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有条件的农场可以提高标准,加快创建步伐,同时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要科学编制国有农场发展规划,积极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推进农场城镇化建设,力争到2011年,国有农场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推动农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农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要明晰致富门道,千方百计增加农工收入,在巩固提升农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与农业关联度高的二、三产业,引导农工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不断提高国有农场农工收入中非农产业所占比重,力争使农工人均纯收入保持年递增10%以上的水平,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要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人居环境和水电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国有农场服务功能。要健全社保体系,完善国有农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服务体系。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要将参保农垦企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纳入正常业务范围,依法做好征缴工作;要逐步完善国有农场职工缴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同步覆盖国有农场全部农业人口。要促进社会和谐,及时解决农场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深化场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不断提高国有农场干部群众的综合素质,大力培育新型农工,促进和谐农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