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鼓励多种途径参与。社会力量根据自身情况双向选择,可以采取产业对接、科技对接、项目对接等多种途径参与。社会力量可对所援建的街道(乡镇)或建制村,直接给予资金和物资捐助,也可帮助乡村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科技推广、指导发展社会事业、提供技术指导和农村综合服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可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独立投资等市场运作方式,直接投资“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社会力量可以与整乡或整村对口帮扶、结对共建,也可以单个项目援建。
三、发挥优势,突出社会力量参与“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的工作重点
(一)扶持农村产业发展。按照以城带乡的要求,在遵循农村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各类生产要素向农村辐射转移,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突出“特色、品牌、规模、效益”四个环节,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二、三产业比例。依托大项目、大基地,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农产品加工园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设施农业及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的装备水平;支持土地整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服务业,支持农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培育壮大一批乡村休闲游景点和基地;支持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流通信息平台建设,发展一批农贸市场、商业超市和农家店,促进农产品销售。
(二)促进农业科技推广。每年在我市各类科研课题中,优先安排涉农问题作为重点研究课题,引导专家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大中专院校尤其是农林院校可充分发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作用,积极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推进农业技术创新,重点在生物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优势农产品加工、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通过送科技下乡、现场培训、成果展示、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传播新技术,推广新品种,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大中型企业与大中专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帮助地方引入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建立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创办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特色农业板块基地,指导农民掌握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要对农业应用型研究课题给予倾斜。
(三)鼓励到农村基层任职。鼓励各类企业参与“企业治村”,鼓励优秀人才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管理,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农村创业,兴办实体,参加基层政府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
(四)开展农民培训。结合新形势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农业、林业、教育、科技、扶贫、劳动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以“阳光工程”等农民工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为载体,以创建各类农科教育结合培训基地、农林科技示范基地为抓手,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培训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大中专院校要积极参与农村优秀人才培训,定向培养农业技术人才。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培育新型农民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