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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积极发展综合服务社。建设综合服务社是供销合作社延伸服务触角、完善服务功能、践行服务宗旨的基础工程。要充分利用原有基层社在农村的经营网点、服务设施和管理人才等资源,通过网点改造、资产重组、社会加盟等多种形式,加快组建日用品连锁便民店和农资供应连锁店、农产品收购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并在此基础上组建综合服务社。通过统一商品配送、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服务规范和连锁经营,带动综合服务社规范化发展、网络化经营,使综合服务社成为供销合作社的连锁经营网络终端。要通过连锁经营、商品配送等方式,将现有的“农家店”及其他经营组织和个人吸收到综合服务社中来,进一步扩大供销合作社网络覆盖面。到2010年,综合服务社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的行政村。完善综合服务社功能,在做好现有经营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日用品连锁便民店要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网上服务等服务;农资供应连锁店要在做好农资供应的同时,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咨询、测土施肥、农机具维修等服务。要积极开展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逐步将综合服务社办成新农村的综合服务中心和农产品协会之家,不断巩固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根基。
  4.培育发展各种专业协会。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培育发展专业协会或行业协会。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的组织和培育,加快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围绕供销合作社传统主营业务,大力改造原有的协会,扩大协会的覆盖面,增强协会的影响力,提高协会的服务水平。加强协会的内部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强化协会的服务功能,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搭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的服务平台,并通过这一平台吸收和接纳社会上的各类为农服务组织加入到供销合作社中来,壮大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
  (二)实施一个工程:加快“新网工程”建设,建立体系完善的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新网工程”的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农村实际出发,不盲目贪大、求洋,不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切实做到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实施。将实施“新网工程”和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坚持立足利用、改造、整合现有网络资源,不盲目铺新摊子,支持、引导、推动系统内外的联合发展,走低成本、高效益的扩张发展路子。坚持实现一网多用、双向流通,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连结城乡、供销并举、综合经营、系列服务”的优势,使供销合作社的现代流通网络为广大农民所用,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坚持按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办事与政府推动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使其成为执行国家各项流通政策、规范市场秩序、抵制假冒伪劣、供应优质安全商品的主要渠道,成为推广先进农资实用技术、生产经营绿色有机农产品、实现让利于农和返利惠农的重要载体。
  按照盘活资产和资源,发挥优势、整合网络、办好终端,开放办社、扩大基础的要求,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服务网络,加快以农村为市场,以服务为根本,以制度为保障的市级龙头企业、区级市场(超市)、乡镇级终端、村级综合服务社4级农村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在全市构建起以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为主体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深入开展农产品信息(订单)、农资供应、日用消费品、绿色文明回收、平价药品进农村的“五进村”活动。
  1.加强“武汉供销农资”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打造“武汉供销农资”品牌,在现有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经营服务网络的基础上,以市、区农资经营企业为龙头,以“规范渠道、规范管理、规范品牌、规范标准”为重点,规范连锁配送流程和管理制度,采取“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中心示范店+加盟店”的建设模式,建立完善“武汉供销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形成以市建物流中心,区建配送中心,乡镇建中心示范点,村建便民店、加盟店,高效运转、开放式的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市供销农资物流公司要加强系统内外的联合与合作,整合网络资源,形成上联生产厂家或大型供应商、下联农资终端市场,集采购、储运、配送、批发、零售和科技服务于一体的农资商品经营服务体系,打造、建设“武汉供销农资”连锁经营销售网络。各区及基层社农资企业要积极整合资源,参与“武汉供销农资”连锁经营销售网络的建设。力争通过改造、整合,在3年内建设管理统一、经营规范的7个区域农资配送中心、50个中心示范店、1000家加盟店、连锁店,全系统农资销售量的80%通过连锁配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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