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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实现流通方式现代化对供销合作社发展提出了迫切要求。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推进连锁经营快速发展,鼓励发展物流配送中心,推动流通企业进行流通方式和技术创新,是“十一五”期间国家促进流通业发展的重点之一,这对供销合作社提出了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的迫切要求,为供销合作社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和农产品物流配送经营、电子商务等指明了方向。
  4.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加快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供销合作社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作用和取得的成绩,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物流体系建设,武发〔2007〕6号文又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新时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及政策措施,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高度重视、寄予厚望,为供销合作社加快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十一五”期间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以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新网工程”建设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强化发展第一、效益优先、和谐至上、服务有为的意识,坚持合作制理念、坚持社有资本的战略调整方向、坚持以市场为取向、坚持标本兼治,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发展实力,为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要始终立足于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这既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供销合作社的职责,也是供销合作社赖以生存发展的命脉。供销合作社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为农服务宗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才能在服务“三农”中发展壮大自己,通过发展壮大自己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真正维护和实现好农民的利益。
  2.坚持合作制的理念。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尤其是在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是实现帮助农民增收、提升农民素质、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供销合作社必须坚定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在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发展合作制的理论与实践,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
  3.坚持开放办社的方向。广泛吸收和引进社会资源、企业和个人参与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事业,大力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加强系统内外的联合与合作,把社会各种可利用的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与资源,充分地发掘、吸纳、整合到供销合作事业中来,壮大供销合作社的队伍,增强供销合作社的实力,扩大供销合作社的影响。
  4.坚持市区协调发展。发挥“供销并举、双向流通”的优势,加强市区联动,把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供应下去,把农民生产的农产品推销出去,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结起来,使供销合作社的经济活动更加适应市场的变化。
  5.坚持项目兴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高标准建设设施的要求,要认真选择一批促进供销事业发展的重大支撑项目,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向其倾斜。以重大支撑项目为龙头,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网络,促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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