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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镇政发〔2007〕11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11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外包,是指国内外的各类公司和经济组织等服务发包商基于集中核心业务、节约成本等目的,通过签订服务合同的形式,将包括软件研发与技术、业务流程、创意设计在内的研发、运营和维护服务,委托给服务外包提供商处理的一种服务贸易形式。为抢抓先机,加快发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国际服务外包,现提出如下政策:

  一、加大财政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设立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到201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专项资金设在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管理使用,重点用于专业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国际资质认证,重点企业项目补助和奖励等。

  二、鼓励规范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区

  (二)比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开发园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镇政发〔2006〕114号)的规定,服务外包示范区土地,其出让收入中除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含征地拆迁费用)和国家、省规定税费外的净收益部分,作为政府投入全部拨付示范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对服务外包示范区内道路、电、气、给排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厂房建设涉及的各类行政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除上缴国家、省规定部分外,一律免于征收。

  (三)对省级、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建设补助。

  三、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向示范区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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