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都市农业人才队伍的意见
(武政办〔2007〕15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关于“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的要求,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有力推进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都市农业人才队伍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统筹大科教、培训大人才、发展大农业的观念,以培养具有新观念、新技术、新知识、新产业、新生活等特征的“五新”农民为重点,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着力提高农民的学习、创业、致富能力,为农村家园建设和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农场(庄园)主、合作社长队伍、能工巧匠队伍、科技示范队伍和骨干农民队伍等“五支队伍”,实现农民从就业型向创业型转变,从身份型向职业型转变,从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从单干型向组织型转变,从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等“五大转变”,使全市农民的综合素质在中部地区保持领先水平。主要任务是:
(一)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到2011年,全市培养2000名“学得精、用得着、留得住”,政治坚定有信念、实践宗旨有办法、发展经济有本领、依法办事有能力、清正廉洁有威信的基层干部队伍。
(二)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到2011年,全市培养1000名(其中合作社长300名)具有创业和创新精神、能进行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的农场(庄园)主及合作社长队伍。
(三)适应农村二、三产业发展需要,到2011年,全市培养1万名在旅游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以及特色手工业等方面有所作为的能工巧匠队伍。
(四)适应农民对农业技术信息服务需要,到2011年,全市培养2万名(其中科技示范户5000户、核心示范户200户)有技术专长、管理能力和群众威望的科技示范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