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招商引资。积极鼓励、引导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主体参与林果产业开发,形成多元主体投资林果产业开发的格局。
(三)培育产业品牌。要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武汉特色的林果品牌产品,重点做大做强黄鹤楼茶和香侬水果等精品品牌,提升汉产林果产品的市场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快科技创新。要重视林果业的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进一步健全全市林业科技推广和服务网络体系,加强林业科技示范、技术推广和科技培训工作。注重加强林果新品种引进、品种改良和示范园建设,大力推广名、特、优、新经济林品种,不断提升林产品质量,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林果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加快林果产业的发展步伐,按照每年新发展苗木花卉1.5万亩、茶园1万亩、干鲜果1万亩、改造低效茶园与低效果园各0.3万亩的总规模,每年安排资金1500万元用于扶持林果茶产业基地建设,其中市级基本建设投资500万元、财政支农资金600万元、农村家园建设致富门道资金400万元。重点对企业、业主投资开发并达到以下规定建设标准的新建林果产业基地和改造达标的低效茶园、果园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
(一)苗木花卉
1.基地建设标准。基地由企业或业主投资开发,新建基地连片规模在500亩以上;按照国家质监局制定公布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能积极推行苗木标准化生产;基地苗木树种品种主要以市场前景好的高档彩色绿化苗木新树种、新品种为主,重点培育大规格的绿化苗木;基地具有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具备较强的抗旱涝风险能力。
2.补助标准:对新建基地连片规模在5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
(二)茶叶
1.基地建设标准。基地由企业或业主投资开发、改造,新建基地连片规模在500亩以上,改造茶园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茶叶无公害高效栽培技术标准建园;采用无性系茶苗,选择适合武汉地区和环境条件的优良品种,如:福鼎大白茶、福鼎大白毫、龙井43、鄂茶4、5号等国家级良种;建园或改造后的茶园生产管理及茶叶制作加工达到有机无公害茶的生产标准;基地具有相应的水源保障,以及灌溉、作业道路等配套设施,具备较强的抗旱涝风险能力。
2.补助标准:对新建基地集中连片规模在5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600元;对低效茶园改造后达到无公害高效茶园标准、规模在2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对拥有无性系茶园的龙头基地,新建的达到国家有机茶加工标准的茶叶加工厂,对购置的核心机械设备可享受农机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