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采取相应的粪污处理配套措施,推广应用雨污分离、干湿分离、自动饮水、农牧结合、沼气发酵等综合治理技术。鼓励和扶持大型畜禽养殖场通过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沼渣沼液还田等技术,进一步提高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率,减小对环境的污染;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应积极采取中小型沼气工程、多级氧化塘或集中存储沉淀处理污水、堆积发酵处理粪便等方式,实现对畜禽粪便污染的减量化控制。坚持农牧结合,鼓励粪便生态还田,发展“牧--沼--菜(果)”等循环农业模式、“一池三改”生态家园模式等,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八)绿化造林
1.居民区绿化。充分利用本地乡土树种进行村口、道路两旁、不布置建筑物的滨水地区、不宜建设地段及房前屋后、庭院进行绿化,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符合自然生态和景观要求。有条件的镇村建设供居民休闲健身的公共绿地、草坪和居民广场,经济发达的地区可实施城乡一体化绿化方案。
2.开展农田林网建设。完善实施农田林网工程,提高建设标准,坚持林业化、生态化造林方向,推广乔灌草立体林网结构,合理进行林网更新。
3.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开展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绿化造林和生态修复,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并对废弃采石场等植被遭到破坏的地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通过一系列造林活动,实现以村落(庭院)绿化为“点”,路渠溪河绿化为“线”,农田林网绿化为“带”,林业产业基地为“面”,构成点、线、带、面一体化,功能相互辐射的农村生态绿化新格局,树立自觉保护和改善生态的新风尚,整体推进村容村貌。
五、责任分工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环保、农林、农机、建设、水利、卫生、交通、城管、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编制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和考核,会同农局、水利等部门搞好全市农村水、土、气、声环境质量基础资料调查和动态监测、饮用水源保护,以及农村工业污染和人居生活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和教育。
农林部门负责生态农业建设,指导“三品”基地建设;农业面源(秸秆、畜禽粪便、化肥农药等)污染防治和农村河道、道路和村庄绿化,指导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沼气“一池三改”工程;编制耕地质量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