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壤污染防治
1.系统调查,制定功能区划。开展对全市土壤调查研究工作。环保部门会同农林部门加快完成土壤背景值的调查研究工作,制订土壤质量标准、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以及保护利用规划。
2.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示范工作。针对不同污染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污染治理和修复示范,探索成功的修复模式。
3.土壤利用和保育相结合。发展环境友好型生态农业,通过提高使用效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保护土壤环境,从而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农业化学品投入控制
1.加强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化学品污染控制。优化化肥、农药结构,推广使用专用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制订禁止使用农药、限制使用农药和推广使用农药名录,确保高毒、高残留化学品远离农村环境。在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结合农时和土壤肥力水平,因时使用,因土使用,确保最佳的使用时期和最高的使用效率,以减少流失。
2.推行农产品安全战略。制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加快安全农产品基地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标准化以及产供销一条龙经营模式建设,完善“三品”基地整体认证程序,强化生产过程的检查和全程质量控制。
(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河道清理整治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各地要结合既有的农村改水、区域供水等相关规划,以辖市(区)为单位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在饮用水源的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种植生产、放养禽畜和网箱养殖以及任何工业开发项目。在二级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农村污染源,采取措施降低农药和化肥用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建的要关停或迁移。
2.农村饮用水卫生改造。根据“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继续实施农村改水、序时推进区域供水工程。各地要在农村饮用水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大区域水网建设力度,在人口稠密地区,尽可能发展集中式供水,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期间,基本解决全市48.55万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3.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以“农村新五件实事”为契机,结合“双清双美”活动,全面加强河道清淤疏浚工作,与居民饮用水源保护相结合,建立农村河道清洁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落实专门管理人员,加强考核监督。规划期间,疏浚县乡河道土方2380万立方米,疏浚村庄河塘土方2354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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