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立食品安全形势评价体系。有效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库在食品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地方性规章调研草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预测等工作中的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决策的科学化。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评价,提高综合监督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预警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4. 全面推进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档案。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信用标准、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披露等制度建设。
5. 搞好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实施监管重心下移,把农村、城乡结合部作为监管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成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并有效运行。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增强群众和经营者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
(二)药品安全监管
1. 加强药品注册管理。完善咨询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监督核查力度,确保药品、药包材、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 完善药品生产监管机制。全面推行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督员驻厂监督管理制度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建立药品安全监管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制度,确保药品GMP认证监督整改责任制和日常监管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药品生产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3.推进医用氧、中药饮片、药用辅料等类别药品生产企业按期实施GMP。全面推行GP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和GCP(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范制剂配制和药物临床试验行为。
4.大力支持医药产业发展。配合市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制定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扶持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优势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5.全面推进药品分类管理。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化评价管理及非处方药品注册登记管理,监督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要求开展经营活动。推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并完成相关配套基础工作。
6. 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立较为科学、完善的预防应急机制。建立远程信息网络和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完善各类专家库和检索查询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做好上市药品再评价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体系、程序以及专家库。建立药品召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