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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全面、准确、充分地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药品监督管理职能,把加强监管更好地融入、渗透到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加快发展中去,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为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左右,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执法监督机制基本健全;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打击防范体系更加健全,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预防及应急处理机制更加科学、高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装备、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趋于完备,依法行政、科学监管水平和监管队伍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我市成为全省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具体目标:

  1. 法制建设

  --所有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设立专门法制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制员。

  2.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食品安全事故率明显下降,重大事故查处率达到100%;

  --全市农村食品安全“三网”(现代流通网、监督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全面建立;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框架和食品安全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基本形成;

  --食品安全市、县、乡(镇)三级综合监督协调机构全面建成;

  --食品安全主要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蔬菜高毒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90%以上,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0%以上;28大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全部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大中型商场、超市及专业批发市场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制度实施率达100%;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基本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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