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1)强化药品注册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审评机制,加大对药品工艺研究、质量指标、药理毒性试验及临床研究等研发过程的监管力度,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从源头上确保上市药品质量。规范新药申请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行为。全面清理药品批准文号,重点清理1999-2002年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品种,通过药品再注册等方法,坚决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2)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全面检查《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继续对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严格监督和规范药品生产行为,保证药品生产质量,促进我区制药工业健康发展。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实施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推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道地中药材种植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修订颁布《宁夏中药材标准》、《宁夏中药炮制规范》,制订、修订我区种植、生产、流通、使用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标准。 (3)完善上市后药品监管体系。监督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全面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加大合理用药宣传力度,促进全社会提高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制定并实施《宁夏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提供法律支持。制定《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促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4)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规范药品不良反应和监测报告制度,强化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责任,建立并完善上市后药品监测、预警、应急、撤市、淘汰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面向乡、村、社区及各级医疗机构延伸,全面提高市级、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5)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建立和完善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及特殊药品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特殊药品实现每一针、每一片流向的监管,防止特殊药品流人非法渠道。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弊和滥用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和预警制度。(6)完善药品检验体系建设。合理配置药品检验资源,实施固原市药品检验所异地新建项目,筹建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药品检验所;加强药品检验检测方法研究,搭建药检系统技术平台,普及快速检测技术;建立药品技术检验信息管理和数据交换系统;落实送检、抽检相结合的药检制度,创新药品监督抽验机制,提高药品抽验资金的使用率,扩大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