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181号 2007年8月3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和《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与机遇
“十五”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市场监管,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药品市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是: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不高,部分企业自律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还不够规范,食品药品事故和药害事件时有发生,老百姓对饮食用药缺少安全感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
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已成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十一五”是我国食品药品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明确指出,要“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2005年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对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视和关心,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必将从根本上促进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提升,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建设,健全食品药品监测检测和信息体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水平,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宁夏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