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生优先
优先推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及安全、卫生和环保方面的服务标准化工作,加快社会关注、行业急需的服务标准化进程。通过与民生相关的服务标准的宣传、制定与实施,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规范相关服务业市场秩序。
(二)创新发展
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化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以加快落实《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为契机,根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业态、技术和管理创新的客观要求,围绕会展、金融、旅游、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大力推动与之相配套的标准化工作,通过创新发展,全面提高服务业专业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
(三)实用可操作
加强服务标准化工作与本市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的衔接,结合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充分体现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前瞻性和指导性,注重强化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积极推动服务标准化工作与服务质量评价、满意度测评等的相互融合,努力促进标准化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整体协调
加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之间的协调,密切跟踪服务标准化的国际发展趋势,结合本市服务业发展特点,通过转化引进,加快与国际水平接轨的步伐,强化本市服务业地方标准的技术先进性和整体协调性,逐步实现整体统一、协调推进,为增强服务业综合竞争力作出贡献。
四、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部署,根据本市服务业发展的趋势,在“十一五”期间,依托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优势,继续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不断拓宽服务标准化工作范围,深入推动重点领域的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服务标准制订、修订效率,提升服务标准化工作水平,逐步完善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建立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服务标准化工作体制,初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争取用3-4年的时间,组织宣传和实施与本市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的30项服务标准,参与制订、修订10项服务业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发布与实施30项服务业地方标准,基本建成若干服务业领域标准化示范区和10家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
五、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