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通知
(宁政发[2007]120号 2007年8月3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
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国发明电[2007]1号)和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秋季农业生产
(一)切实抓好秋粮作物田间管理和畜牧业生产。秋粮在全年粮食生产中占有2/3的比重,抓好秋粮生产至关重要。各地要突出抓好水稻、玉米、马铃薯等重点作物和重点品种的田间管理,加强技术服务、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和水稻、玉米适时收割工作,确保秋粮增产增收。搞好冬小麦种植,稳步推进冬小麦北移。充分利用秋季饲草料充裕的有利条件,大力推广饲草料氨化、青贮等综合利用技术,抓紧畜牧养殖业的补栏和出栏。
(二)切实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当前,我区仍处于主汛期,洪涝灾害随时可能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保持高度戒备,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布灾情信息,指导农民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切实做到技术、资金、物资、人员提前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切实抓好支农政策落实。加强对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及时兑现给种粮农民。凡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能直接到户的,都要采取“一卡通”方式兑现到户,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调动农民抓好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要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府指导价和粮食订单收购,千方百计敞开收购,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进一步做好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市场管理工作,保障供应,确保农资价格基本稳定。
二、认真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针对当前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下滑、供应偏紧和价格上涨的问题,近期,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把中央和自治区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一)抓紧拨付各项补贴资金。日前,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已制定出台了能繁母猪补贴方案,并将财政部下达我区的330万元和自治区配套的220万元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各地。各有关市、县(区)要按照要求,进一步清查本地能繁母猪存养量,务于8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我区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已于8月15日正式启动,宁夏保监局、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及各有关市、县(区)要加强协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使我区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覆盖面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