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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市高耗能生产企业(水泥)甄别分类结果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市高耗能生产企业(水泥)甄别分类结果的通知
(市发改产发〔2007〕656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发改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77号)附件一:《部分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目录》,省发改委分期分批对水泥行业进行了甄别分类,现将我市企业甄别分类结果通知如下:

  允许类:

  西安雁塔水泥公司(雁塔区)

  户县大王水泥有限公司

  西安加贝水泥有限公司(未央区)

  蓝田县小寨第三水泥厂(2010)

  蓝田小寨福利水泥厂(2008)

  西安顺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0)(蓝田县)

  西安楼台水泥制造公司(周至县)

  灞桥区金星水泥厂(2010)

  西安市临潼区新磊建材厂

  西安众兴建材有限公司(2010)(阎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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