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市高耗能生产企业(水泥)甄别分类结果的通知
(市发改产发〔2007〕656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发改委: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77号)附件一:《部分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目录》,省发改委分期分批对水泥行业进行了甄别分类,现将我市企业甄别分类结果通知如下:
允许类:
西安雁塔水泥公司(雁塔区)
户县大王水泥有限公司
西安加贝水泥有限公司(未央区)
蓝田县小寨第三水泥厂(2010)
蓝田小寨福利水泥厂(2008)
西安顺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0)(蓝田县)
西安楼台水泥制造公司(周至县)
灞桥区金星水泥厂(2010)
西安市临潼区新磊建材厂
西安众兴建材有限公司(2010)(阎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