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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郊区南关区人民政府更名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郊区南关区人民政府更名的通知
(汴政〔2005〕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国函〔2005〕44号)批复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开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豫政〔2005〕31号),现就郊区、南关区人民政府更名通知如下:
开封市郊区人民政府更名为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政府;开封市南关区人民政府更名为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两个区更名的有关工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和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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