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的意见
(汴政〔2005〕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巩固和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措施,是支持农业参与国际竞争、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现就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提出以下意见。
一、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以农业主产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通过对拟开发项目区进行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工程、生物、农业和科技措施综合配套,使项目区建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农机化、科技化,可持续发挥效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发展产业化经营,要有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
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同时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优质粮食基地、优质饲料基地等。原则上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国家采取贴息、投资参股、有偿无偿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扶持方式,积极扶持辐射带动作用强、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特别是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增强对优质农产品基地,尤其是优质粮食基地的带动作用。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和批发市场建设等。
三、农业综合开发遵循的原则
(一)突出重点,择优立项。农业综合开发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重点,优先选择资源条件优越,开发潜力大,农民群众自愿开发、热情高,资金配套能力强的地方或项目。
(二)集中连片,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应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集中投入,连片开发治理,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和水资源利用率,因地制宜,实行农林牧副渔综合开发,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开发区和项目应经过专家评估论证,精心设计。
(三)发挥优势,培育支柱产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特色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