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查经费
农业普查经费按国家的要求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由于2005年的普查经费已无法纳入当年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另拨经费,以保证先期准备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本着厉行节约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普查经费。
五、普查资料的填报与管理
凡在我国境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附件:开封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程志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炜周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善河 市统计局局长
肖文江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侯建军 市农林局副局长
成 员:武占英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广平 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蔡勇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大建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 勇 市科技局副局长
严国辉 市民政局副局长
曲伟建 市司法局纪检书记
赵 凯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 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薛 冬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东风 市畜牧局副局长
马仁杰 市水利局副局长
贺爱敏 市农机局副局长
王丽亚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吉兆庆 市工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