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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四、普查经费
  农业普查经费按国家的要求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由于2005年的普查经费已无法纳入当年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另拨经费,以保证先期准备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本着厉行节约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普查经费。
  五、普查资料的填报与管理
  凡在我国境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附件:开封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程志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炜周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善河  市统计局局长
      肖文江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侯建军  市农林局副局长
  成 员:武占英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广平  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蔡勇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大建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 勇  市科技局副局长
      严国辉  市民政局副局长
      曲伟建  市司法局纪检书记
      赵 凯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 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薛 冬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东风  市畜牧局副局长
      马仁杰  市水利局副局长
      贺爱敏  市农机局副局长
      王丽亚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吉兆庆  市工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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