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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封市公安局“11·19”专案组及王勇等三位同志记功的通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封市公安局“11·19”专案组及王勇等三位同志记功的通报
(汴政〔2005〕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11·19”专案系省公安厅针对邪教组织“全范围教会”的组织活动而建立的专案。自2002年以来,在省610办公室和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专案组及有关人员对邪教组织“全范围教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侦控工作,掌握了该邪教组织发展成员、聚敛钱财、散发书刊等违法事实,并于2004年8月6日一举打掉了该邪教组织在通许秘密举行的全国部分骨干分子会议活动,摧毁地下窝点一处,抓获来自全国4省17个地市的邪教骨干成员78人,并收缴了大量的邪教书籍和光盘,为全省的反邪教斗争做出了突出贡献。
  这一案件的成功告破,有力地打击了“全范围教会”邪教组织活动的蔓延和嚣张气焰,为我省乃至全国查明其他邪教组织的地下组织体系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创造了全国当前处理其他邪教组织工作的宝贵经验,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受到了中央610办公室、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及省610办公室的好评。在这一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专案组的广大成员表现出了高度的革命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和英雄人物。为表彰参战干警顽强拼搏、忘我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市政府决定为在侦破这起案件中表现突出的王勇、杨青松、庞志伟三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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